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668号(财税金融类19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11-30 15:0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 点击:184 次
林绍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的提案》收悉,结合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局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通过一系列举措引导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持续优化知识产权融资政策环境,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便利化,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和金融服务体系。
一、关于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环境
2019年,我局和银保监会、国家版权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从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创新、健全风险管理、完善保障条件等4方面提出一系列支持措施。今年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印发《关于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指导地方积极出台相关应急性针对性政策措施,组织地方全面摸排知识产权质押存量项目和融资需求,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服务,加快政策兑现和登记办理,及时纾困助企。
二、关于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押登记便利化
一是截至2019年底,在全国共设立34家专利代办处,分布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深圳、青岛、苏州等地,2019年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和专利权质押登记合计6734件,占总量的七成。同时,设立212个商标受理窗口,其中103个窗口开展质权登记工作,2019年共办理商标质权登记812件,占全国的62%。全国设立的专利、商标代办处(窗口)为质押登记提供了便利。
二是有效提升质押登记效率。目前,将商标质押登记时限缩短至2个工作日,专利质押登记纸件办理压缩至3个工作日,电子化办理压缩至1个工作日。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局指导地方专利商标质押登记处设置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质押登记时间,已累计为约3000家与防疫抗疫相关的企业提供即刻办理等加急服务。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服务。为进一步满足广大申请人、专利权人、专利代理机构及社会公众对专利申请的查询需求,我局在政府网站建立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提供中、英、德、法、日、韩、西、俄8种语言查询,较好推动专利信息的有效利用和广泛传播。此外,会同发展改革委推动建设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为公众在线查询知识产权质押公告信息提供便利。
三、关于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
一是近年来,我局与财政部等部门不断推动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指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修订《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并出台《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2016年12月,《资产评估法》正式实施,明确了评估行业的基本原则和准则要求,为资产评估提供了统一的法律准绳,有利于评估行业规范执业行为,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服务。目前,我局已开展知识产权评估指南、指引等制定研究工作,支持评估机构开发不同应用场景下的知识产权评估方法、流程、指标等,不断丰富知识产权评估工具。
二是鼓励商业银行逐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内部评估体系,加强知识产权风险评估、资产评估能力建设,建立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评价体系,通过综合评估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合理分析企业创新能力和品牌价值,更好识别和把握企业发展方向和潜力。
四、关于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会同财政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成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专利交易供需信息对接、线上交易等功能,方便市场主体进行专利等知识产权交易处置。通过统筹整合区域或产业知识产权运营资源,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态,促进要素市场化流动,支持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创新升级。截至2019年底,9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挂牌各类知识产权12.1万件,注册用户达到28.4万个,服务创新主体8577个,促成各类知识产权交易38.9亿元。专利等知识产权交易属于市场行为,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支持办理权利主体变更手续,并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的培育,更好活跃知识产权市场。
五、关于建立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其质押融资具有一定的内在风险,包括权属法律风险、估值风险和技术更迭风险等方面。为有效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我局会同财政部推动广东、山东、四川、辽宁等省份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有效提高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积极性。指导人保财险公司开发专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探索完善专利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有关模式得到国务院肯定。2017年7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推广专利权质押等知识产权融资模式,支持保险公司提供相应保险服务,鼓励地方政府提供风险补偿或保费补贴”。同时,“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纳入国务院决定推广的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健全风险分担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合理分险的银担合作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保持较低费率水平,切实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2019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加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和知识产权局等会同有关部门签订《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并推动落实备忘录内容,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制定失信行为记录、惩戒和修复的规范文件,为依法依规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和吸收借鉴政协委员所提建议,继续完善知识产权融资相关政策,畅通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积极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规范知识产权评估服务,引导相关机构积极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进一步扩大融资规模。
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9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运用促进司 010—62086561)